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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人事部  财政部  共青团中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9
【实施日期】 2005-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青联发[2005]43号
 
 
  为积极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锻炼成才、建功立业,促进大学生志愿者就业创业观念的转变,提高大学生志愿者就业创业能力,现就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引导大学生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逐步形成青年立足基层、报效祖国、成就事业的时代洪流;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2.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是西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大学生志愿者就业创业问题,可以更好地调动大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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