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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市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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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共晋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文字号】 晋市纪发〔20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8
【实施日期】 2005-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共晋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城市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市纪发〔2005〕4号)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直各部、委、局、办纪检组(纪委):
  现将《晋城市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晋城市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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