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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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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处、室),各全国性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2年3月,第一版《中国全国性社会团体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编辑出版后,为广大社团和社团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相关人士开展各自的业务活动提供了便利,受到普遍的欢迎。二年多来,《名录》所收录的信息已有70%发生了变化,已远不能适应社会各方的需求。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决定重新修订出版《名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顺利完成《名录》的修订,决定组建《名录》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全面负责《名录》的编辑出版工作。
  编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孙伟林
  副主任  李 勇 杨 岳 廖 鸿 乔申乾 张俊华
  编 委 (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 静 王 文 孙伟林 乔申乾 刘忠祥
  刘振国 张俊华 李 勇 吴占平 张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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