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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四年度人事人才优秀调研报告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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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人事部  
【发文字号】 国人部发〔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二○○四年度人事人才优秀调研报告的通报
国人部发〔200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 根据人事部《关于加强人事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和《二○○四年人事人才调查研究提纲》,各级人事部门紧紧围绕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截止2005年3月底,人事部共收到各地各部门报送的调研报告367篇,经认真评审,《北京市机关单位对大学毕业生培养与使用状况的调查报告》等8篇获一等奖,《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现状、问题及解决途径》等21篇获二等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等35篇获三等奖,武汉市人事局等5个单位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希望获奖者再接再厉,取得新的调研成果,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他们学习。
 各级人事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人事部《二○○五年人事人才调查研究提纲》的部署,继续深入调查研究人事人才工作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以优秀的调研成果,促进人事人才各项工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人事部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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