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建城[2005]9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指导各地做好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工作,我部制定了《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市建设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为了更好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城市湿地,规范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方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导则。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1.4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1.1.5 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1.1.6 建设部《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1.1.7 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