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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等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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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能源[2005]1119号
【发布日期】 2005-06-24
【实施日期】 2005-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等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能源[2005]1119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神华集团、中国中煤集团、中联煤层气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充分利用煤矿瓦斯资源,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提出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并经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辖区内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类煤炭生产企业,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力度,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防治煤矿瓦斯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煤矿瓦斯资源,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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