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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做好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安办(2005)02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关于做好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安办(2005)0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先后出现了几次较强的降雨过程,造成湖南、贵州、广东、广西、黑龙江、福建等地区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为了有效控制灾害的影响,减少或避免损失,现就建设系统做好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责任制,认真组织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检查工作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应急预案和检查计划,强化值班制度,对本地区已有、在建斜坡、高切坡安全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已有斜坡、高切坡安全责任单位和人员是否已落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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