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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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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字号】
中评协[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加强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协会在资产评估准则制定、修订和执行过程中的作用,全面、及时了解地方协会对有关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准则文件转发和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促进地方协会和当地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时了解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情况,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决定建立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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