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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向无锡锡城辐照科技有限公司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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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05]35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向无锡锡城辐照科技有限公司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函
环办函[2005]357号

无锡锡城辐照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钴源装置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申请》(锡辐05第0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专家组审查意见和江苏省环保厅预审意见,你公司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取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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