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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发文字号】 建标造函[2005]45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标造函[2005]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按照2005年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我司工作要点的要求,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间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全国工程造价监控系统,我们将组织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开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与各省级工程造价信息网的联网工作(以下简称联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ecn.gov.cn)是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主办的政府网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与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信息网的联网是加强政务沟通和行政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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