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5]46号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积极稳妥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启动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的总体思路为“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通过审慎试点,培育相对稳定的市场预期,同时全面推进市场基础建设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