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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建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水保[2005]99号
【发布日期】 2005-06-08
【实施日期】 2005-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建设的通知
办水保[2005]99号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浙江、江西、湖北、重庆、云南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保护水资源,保障饮水安全,探索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防治面源污染的有效途径,经研究,决定在一批重要水源型水库库区(或水源区)开展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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