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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直属单位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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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国资先组发[2005]25号
【发布日期】 2005-06-06
【实施日期】 2005-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直属单位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期工作的通知
 
 
  一、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国资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已转发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国资先组发(2005)23号),并已印发《关于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先组发(2005)24号)。各中央企业、直属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这两个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要认真制定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并经督导组同意后,报国资委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党员、基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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