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二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农经发[20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专家对第一、二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审核的基础上,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同意30 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名单附后)。 农业部 二○○五年六月三日 附: 第二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福建长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厦门银鹭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惠尔康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涌泉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昌顺(集团)有限公司 煌佳南丰密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德宇集团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猕猴桃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宁红集团公司 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山东诸城市对外贸易集团公司 寿光市蔬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龙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