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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银发(2005)140 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注:本篇法规已被《人民银行公布废止和失效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公告》(发布日期:20100323;实施日期:20100323)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行业自律行为,明确债券远期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拟订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现印发你们。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会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公布并组织签署,并将签署信息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市场参与者公告。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五年六月三日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

失效日期: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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