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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妇联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和《关于建立全国妇联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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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06-01
【实施日期】 2005-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妇联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和《关于建立全国妇联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妇字[200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为了确保全国妇联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做好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全国妇联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结合今后的妇联工作,研究制定了《全国妇联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和《关于建立全国妇联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经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充分讨论,进一步征求部分省区市妇联的意见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现将两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在省(区、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工作,使妇联系统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妇联工作的水平。


全国妇联
2005年6月1日


全国妇联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为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会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职工和广大妇女群众满意工程,党组、书记处在认真查找主要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反复研究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改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大局中思考和推进妇联工作,推动解决妇女发展和维权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妇联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新时期妇联工作新局面。整改目标:提高党员素质。按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妇联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习,牢记服务宗旨,勇于开拓创新,严守党的纪律,献身妇女事业”的具体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妇女工作,政治思想好、创新精神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把全国妇联各级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团结一致,具有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各级妇联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工作上有活力、组织上有凝聚力、社会上有影响力,深受广大妇女信任的群众组织,更好地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服务妇女群众。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组织妇女群众、宣传妇女群众、教育妇女群众、服务妇女群众、团结妇女群众的本领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促进各项工作。通过整改,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充分体现在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中,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理论体系,妇女教育培训体系,社会化、开放式的妇女工作体系和妇女事业发展的支持体系。
  二、整改责任
  党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和明确各自分工责任。经研究,党组书记黄晴宜是第一责任人,在整改工作中负总责;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各级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整改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发展工作全局,进一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三农”问题和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五个统筹”的要求,围绕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城镇妇女创业再就业、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岗妇女建功立业等工作重点,着力为城乡妇女统筹发展争取政策、协调资源、搭建平台、开展培训、完善服务。
  1、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创造良好环境。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拟在“十一五”期间开展“农业标准化妇女行动”;进一步推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争取政策支持,建好“中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进一步落实全国妇联与国家7部委文件精神,力争在相关培训中妇女的比例不低于40%。与国务院三峡办合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争取支持,推动重庆、湖北的20个移民县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负责人:甄砚
  责任部门:妇女发展部
  责任人:崔郁
  参与部门:办公厅
  整改时限:近期和中期
  2、加大妇女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妇女全面发展的能力。对“十五”期间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安置“三个200万”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十一五”期间逐步实施“5123”培训计划(一年内对50000名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开展创业培训;五年内对10000名已有一定农产品经营基础知识和经营规模的女经纪人开展培训,对全国2800多个县和300多个地市分管妇女发展工作的妇联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扶持50个县实施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进一步开展妇女创业师资培训和家政服务师资培训工作。分解年度目标,逐年组织实施。
  负责人:甄砚
  责任部门:妇女发展部
  责任人:崔郁
  参与单位:国际联络部、人才开发培训中心
  整改时限:近期和中长期
  3、进一步推动广大女职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广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进一步在行业中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为广大女职工搭建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的平台。进一步关注知识女性,发挥各级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女企业家协会、女教授联谊会等组织的作用,为她们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服务。继续组织好面向广大知识女性的评选活动。
  负责人:陈秀榕、甄砚
  责任部门:组织联络部、发展部
  责任人:马延军、崔郁
  整改时限:近期和中长期
  4、加大扶贫助困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把“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等社会公益品牌项目做大做强。继续做好农村地区贫困妇女、下岗失业妇女、进城务工妇女、特别是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扶助工作。开展妇女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坚持做好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三下乡”活动。
  负责人:莫文秀、赵少华、甄砚
  责任部门:妇女发展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参与部门:宣传部、国际联络部、人才开发培训中心
  整改时限:近期和中期
  5、加大统筹力度,建立促进区域间妇女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推动、支持长三角16城市妇联组织和泛珠三角“9+2”妇女组织的协作,探索促进区域妇联共赢、妇女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加强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西部以及中部地区城乡妇女统筹发展工作的分类指导。推行项目化运作方式。
  负责人:甄砚
  责任部门:妇女发展部
  责任人:崔郁
  参与部门:组织联络部
  整改时限:近期
  (二)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进一步代表和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代表妇女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拓宽代表妇女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渠道,提高民主参与和维权工作水平,合理反映妇女诉求,切实表达和维护妇女利益。
  6、加强源头参与。以修改妇女法为重点,积极推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切实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尤其是我会代表和委员的作用,积极做好“两会”提(议)案的调查研究等各项准备工作,力争使妇女儿童权益的提(议)案进入重点提(议)案。充分利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全国妇联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五大协调组织的作用,加大与政府的协调配合力度,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
  负责人:书记处书记各负其责
  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近期和中长期
  7、积极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实施。通过开展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示范带动、监测评估、项目合作、加强办公室能力建设等工作,推动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出台相关法规政策,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两纲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负责人:书记处书记各负其责
  责任部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
  责任人:张黎明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
  整改时限:近期和中长期
  8、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维权的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妇女状况和民意反馈机制、妇女利益表达机制和妇女权益维护与监督机制。推广妇女代表联系制。继续坚持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局级干部、新参加工作的年轻干部参加信访接待的制度,做好妇女信访工作,推广维权协调组和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做好妇女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加大对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推动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
  负责人:莫文秀
  责任部门:权益部
  责任人:邓丽
  参与部门:办公厅、组织联络部、宣传部、中华女子学院
  整改时限:近期和中长期
  9、进一步推动妇女参政。积极配合中组部落实中组发(2001)7号文件精神,加大调研和督查力度。配合中组部制定2005-201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继续做好女性人才储备和推荐工作。宣传妇女参政典型,激发妇女参政热情。继续开展好女部长联谊活动,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女人事司局长的联络,定期召开联谊会议,听取她们的建议。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和推进妇女人才开发的责任意识,推动各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
  负责人:陈秀榕、莫文秀
  责任部门:组织联络部、权益部
  责任人:马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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