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徐波、尚春明同志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5年5月18日,我部召开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专题会议。现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尚春明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徐波同志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办法》,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一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专题工作会议。这次专题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分析当前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同时,借此机会,也对全国建筑领域两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重大事故报告工作等进行沟通和说明。下面我讲两大方面的意见,一是关于本次人大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二是关于下一步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关于全国人大执法检查迎检工作 (一)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迎检工作 今年5月和6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将对《安全生产法》进行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它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并借鉴国外有关安全生产法法规,建立了符合我国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基本管理制度,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全国建设系统认真对其加以贯彻落实,制定了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台了有关部门规章和大量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形势分析、层级监督、预警提示、重大事故约谈、安全许可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趋于稳定好转,在2004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了20.2%的情况下,2004年全国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3年下降了11.46%和13.12%。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即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检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情况,并结合矿山安全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同志担任组长,司马义·艾买提、成思危、许嘉璐、韩启德副委员长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担任副组长。检查组从5月10日至6月10日,陆续赴山东、贵州、内蒙古、辽宁、山西、陕西、河南、安徽、黑龙江、河北等10个地区进行检查;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北京、吉林、江苏、江西、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地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并强调要抓住典型案例,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吴邦国同志指出,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基本形式,其目的是促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公正司法,从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安全生产法》作为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促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各类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水平,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法和高检,建设部也是受检部门之一,除听取建设部的汇报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要赴有关地方进行检查。本次执法检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虽不是重点,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迎检工作,要把这次执法检查当成检验本地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梳理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一次宝贵机会。我们要很好的利用这次执法检查的契机,认真整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适应和不符合,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认真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各项迎检工作 建设部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迎检工作,黄卫副部长多次就建设部向人大汇报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并亲自参加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的座谈会和全国人大办公厅于4月28日组织召开的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建设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六大方面作了汇报: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从构建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等方面加以说明;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标准体系,从制定配套法规、制定配套部门规章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等方面加以说明;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加强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探索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加以说明;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检查整治,从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定期开展全国安全抽查和督查、开展地铁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等方面加以说明;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各项工作,从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关注工人职业安全健康、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加以说明;第六方面则简要介绍了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情况。另外,在汇报的最后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有关建议,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各项保障条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确保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鼓励安全科技发展和加快制定本法的有关配套规章制度。 对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而言,除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外,尚应重点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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