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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资字[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实施日期】 2005-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有关项目申报备案材料要求,根据《办法》有关规定,我们编制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外商投资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有关工作,由外资司负责;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备案有关工作,由市场建设司负责。
  外资司联系人:邢云峰
  电话:65197393
  传真:65197322
  市场建设司联系人:蔡勇 陈跃红
  电话:85226393 85226390
  传真:651295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办公厅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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