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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等四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1号
【发布日期】 2005-05-30
【实施日期】 2005-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批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等四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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