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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关于对《世界各国国歌》编辑、配器版权问题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文字号】 国权办(2005)17号
【发布日期】 2005-05-26
【实施日期】 2005-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家版权局关于对《世界各国国歌》编辑、配器版权问题的复函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你会2005年3月31日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国歌著作权的问题。我们认为,首先,从文艺创作角度而言,国歌与其他文学艺术作品并无本质差别,应当同等地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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