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受理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会员: 《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自2005年 5月25日起开始受理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申报材料。 受理联系人:贾韬 联系电话:(010)88086419 传 真:(010)88086794 地 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c 座 10 层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 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申报材料格式说明 一、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页码和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B5纸规格。 (二)封面 1、标有"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申报材料"字样; 2、申请人名称; 3、正式报送申报材料的日期; 4、公司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传、电邮等)。 (三)页码 申报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 (四)份数 申报材料一式5份,并附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磁盘或光盘)3份。 二、申报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公司及其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的承诺; (二)申请报告; (三)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就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出具的评审意见; (四)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就公司进行制订整改计划和清理违规业务等事项出具的监管意见; (五)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情况说明,清理规范方案及其实施情况说明; (六)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制度合理性、有效性、完整性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及股东出资到位情况,股权质押情况,向股东及关联方担保情况,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情况说明; (八)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情况,执业及经营过程中诚信、规范、守法承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先任后审情况; (十)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或半年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证券公司当年上半年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上年度会计报表;下半年提交申请的,应提交当年上半年会计报表; (十一)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 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申报材料(指引) 目录 一、公司及其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的承诺 二、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申请报告 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评审意见 四、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意见 五、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情况说明 六、债券回购业务情况说明 七、证券自营业务情况说明 八、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情况说明 九、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十、高管任职情况说明 十一、审计意见全文 十二、净资本等指标的计算表及相关说明 公司及其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的承诺 本机构及本人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确认所申报的情况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