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按时向国际金融组织提交贷赠款项目审计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审办外资发[200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审计厅(局)、财政厅(局),各有关项目单位: 近年来,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多次向审计署和财政部反映,我国部分项目单位不能按照有关贷赠款项目协定的要求,按时提交贷赠款项目的审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政府的对外信誉。审计署和财政部曾就此问题多次下发通知,提出要求,但是一些项目审计报告不能按时提交的状况仍没有明显改变。其主要原因是,一些项目单位对提交项目审计报告工作不重视或管理不力,不能按时编制财务报表;有关财政部门督促检查不力;一些审计机关人力不足,审计时间紧张等。为确保贷赠款项目审计报告的按时提交,维护我国政府的对外信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