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法[2005]207号
【发布日期】 2005-05-24
【实施日期】 2005-05-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法[2005]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第434号令《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将于2005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中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把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条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