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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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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05-23
【实施日期】 2005-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5]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各地按照总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税收分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地区开展不平衡、总体分析水平不高、深度不够的状况仍很突出。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地区对税收分析工作重视不够,相关部门参与分析不够;二是基础工作不扎实,数据质量不高,分析档案建立不全,分析方法欠缺;三是分析人员匮乏,现有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各地税务机关要建立税收分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推动全系统的税收分析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税收分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税收分析既是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征管、监控税源变化、评估各地税收与经济发展是否协调的重要方式。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务必充分认识加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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