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商务部关于做好“中国品牌出口商品欧洲展”和“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招展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20
【实施日期】 2005-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关于做好“中国品牌出口商品欧洲展”和“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招展工作的通知


  为进一步贯彻出口名牌战略,加大对出口名牌商品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深度开拓欧盟及北美市场,我部定于2005年9月4-7日在英国伯明翰举办“中国品牌出口商品欧洲展”(以下简称“欧洲展”),12月8-11日在美国纽约举办“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以下简称“美国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欧洲展”由商务部主办,通用技术集团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承办。于2005年9月4-7日在英国伯明翰秋季消费品博览会期间举办,展出面积约3000平方米,约150个标摊,集中展出礼品、文具、玩具、箱包、珠宝首饰、日用品、家庭及花园用品等。本次展览会全部实行特装,不搞标准摊位。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