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 建规[2005]8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要求,不断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四川等地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试点工作作法与经验,规范和引导各地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