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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开展2005年度交通部水运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文字号】 交水发[2005]183号
【发布日期】 2005-05-17
【实施日期】 2005-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交通部关于开展2005年度交通部水运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我国水运建设行业勘察、设计水平,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做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勘察、设计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交通部水运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项目需是2000年5月1日至2002年5月1日竣工验收的属于水运工程专业范畴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某些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勘察项目,并符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标准。
  境内外资或合资工程,由中方承担勘察、设计的,可参加评选;境外工程,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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