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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泗洪县委关于印发《建设法治泗洪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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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共泗洪县委  
【发文字号】 洪发[2005]10号
【发布日期】 2005-05-09
【实施日期】 2005-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共泗洪县委关于印发《建设法治泗洪实施意见》的通知
洪发[2005]10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办局党组(党委),县各直属单位党委,中央和省驻洪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建设法治泗洪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实施。

中共泗洪县委
2005年5月9日


建设法治泗洪实施意见


  建设法治泗洪,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法治泗洪的建设工作,促进泗洪“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中共宿迁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宿迁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建设法治泗洪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完善、社会文明安定为基本目标,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教育和法律服务等途径,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2、建设法治泗洪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我县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得到全面实现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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