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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企发[2005]5号
【发布日期】 2005-05-09
【实施日期】 2005-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意见
(农企发[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乡镇企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
  乡镇企业信息统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能,具有法定性、基础性和权威性。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不断推进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改革,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履行了信息统计工作职能,为乡镇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出现了机构不稳、人员不齐等问题,个别地方片面追求政绩,干扰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严重影响了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了进一步推进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改革,稳定信息统计队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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