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转发《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函 建办城函(2005)3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局: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要按照《关于大力开展宣传贯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活动的通知》(建办城[2005]37号)要求,充分认识《办法》的重大意义,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现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豫建城[2005]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