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建设部关于转发《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城函(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05-09
【实施日期】 2005-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关于转发《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函
建办城函(2005)3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局: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要按照《关于大力开展宣传贯彻<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活动的通知》(建办城[2005]37号)要求,充分认识《办法》的重大意义,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现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五年五月九日
  附: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豫建城[2005]28号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