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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劳社厅发[20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5-08
【实施日期】 2005-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推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所掌握的职业技能还比较单一,短期内难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存在一定困难。为解决这部分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问题,经研究,我部决定选择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广泛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用职业技能考核,核发单项职业能力证书,提供公共职业能力认证服务,以此探索建立单项职业能力评价体系,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服务。
  二、试点地区
  试点工作主要依托吉林、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新疆等劳动力输出输入数量较大的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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