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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宣传《曼谷协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办关税[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宣传《曼谷协定》的通知
财办关税[200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2001年5月,我国正式加入《曼谷协定》,这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区域性多边贸易组织,目前共有中国、印度、韩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老挝6个成员国。《曼谷协定》是亚太区域中唯一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关税互惠组织,其宗旨是通过成员国对进口商品相互给予关税和非关税优惠,不断扩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曼谷协定》是我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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