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粮检[2005]58号 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等省粮食局,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为落实温家宝总理2005年3月16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5年粮食总量平衡意见的请示》上关于粮食总量平衡工作要“落实各项措施,关键在明察秋毫,把握时机,调控有度”的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国发2002[3] 号)中关于“要进一步完善清查机制,保证清仓查库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检查,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现场核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