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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安[2005]179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5]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制制剂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我局决定2005年在全国开展《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统一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积极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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