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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开展科技档案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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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办字〔2005〕135号
【发布日期】 2005-04-27
【实施日期】 2005-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开展科技档案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
(国科发办字〔2005〕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中央直属大型企业集团科研管理部门:
  科技档案是科学技术活动的记录, 是科技成果的载体,是国家宝贵的资源和财富。管好用好科技档案是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充分了解目前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状况,提出在新形势下加强科技档案管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科技档案资源的有关政策性意见,科技部和国家档案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对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的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的重点为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科研项目所生成的科研项目档案情况、中央和地方各科研院所科研档案管理制度的状况,以及《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二、请各地区、各部门有关领导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调研工作,摸清基本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本次调研以问卷调查为主,同时将有重点地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调查问卷(见附件1)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针对科技管理部门,应组织计划管理、成果管理、条件财务及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填写;第二部分主要针对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由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填写。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务求所填数据准确、不留空项,并请根据所附调研提纲(见附件2)形成书面调研材料。调查问卷和调研材料请于2005年7月20日前报科技部办公厅。
  五、请相关单位配合,协助做好实地调研工作,具体地点和安排另行通知。
  六、为组织好这次调研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一位联系人,并于5月20日前将联系人回执表(见附件3)反馈科技部办公厅。
  联系人:科技部办公厅文档处周玉建常虹
  联系电话:(010)58881838、58881837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传真:(010)58881876
科学技术部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  附件1: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调查问卷
  说明:1.本表调查的是指由政府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含科技奖励档案、科技成果档案);
  2.本表可以复印,其中第一部分由科技管理部门填写,第二部分由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填写;
  3.请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选项括号内划“√”;
  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
  主管领导 联系电话
  填报部门填报日期
  联系地址邮编
  第一部分(由科技管理部门填写)
  一、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
  1、根据1987年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科研档案工作是科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研活动的重要环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把科研档案工作与计划管理、课题管理和成果管理紧密结合”,你单位的执行情况如何?
  ( )能较好执行;( )基本执行;( )尚不能执行;()不知如何执行
  2、你单位科技计划项目档案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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