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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普通高考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考试厅[2005]3号
【发布日期】 2005-04-26
【实施日期】 2005-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普通高考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的通知
教考试厅[20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2号)精神,各地要认真做好外语听力测试实施工作。从2005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记分办法,并将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普通高考外语听力测试工作,现将《2005年普通高考英语、日语、俄语听力考试有关考务要求》印发给你们,请使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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