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救灾粮食、药品等救灾物资发放到村到户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阿州指〔2008〕2号
【发布日期】 2008-05-23
【实施日期】 2008-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救灾粮食、药品等救灾物资发放到村到户工作的紧急通知
阿州指〔2008〕2号
 
 
各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当前,粮食、药品等救灾物资发放到村到户是救灾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必解决好。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县、乡、村要立即健全粮食、药品等救灾物资发放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乡、村干部责任制,负责组织送粮、送药队伍进村、入户、到人。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药医。
  二、要切实掌握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一旦缺粮、缺药,应千方百计组织调运、及时发放,因缺粮、缺医出现非正常情况,要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三、救灾物资的运送、接收、分配、发放要做到“三个一定”:一定要有账。物资来源、数量、分配方向要登记造册,做到有账可查;一定要及时分配,不能积压,造成损失;一定要全程跟踪,防止物资去向不明,保证全部用于受灾群众。
  四、救灾部队战斗在第一线,工作、生活非常艰苦,各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保障部队供给,切实做好拥军工作。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5·12”抗震救灾指挥部
2008年5月23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