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郑州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郑州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2008年郑州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 一、关于目标体系设置 2008年目标体系设置的基本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和谐郑州,突出重点、尊重规律、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强化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目标管理。鉴于跨越式发展“八项重点工程”本年度目标任务已在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郑发(2006)10号)中明确部署,为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已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委市政府2008年为民办理“十件实事”责任单位的通知》(郑办(2008)19号)中分解,不再重复列入政府目标体系中。今年拟定的目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主要针对“五个四”的目标任务,包括9项。 1.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 2.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0000元以上;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新增400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增长1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4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委 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新增4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20元以上,增长11%。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60元,增长10%。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 以上9项跨越式发展目标分别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并已由责任单位分解至各县(市)、区落实(详见附件2)。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主要包括3项约束性政府目标,必须确保完成。 1.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4%;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经委、建委 2.化学需氧量下降4.5%;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5%;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以上3项约束性政府目标分别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并已由责任单位分解至各县(市)、区落实(详见附件2)。 (三)其他经济社会责任目标。包括省定目标和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目标。 该大类各项目标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并已由责任单位分解至各县(市)、区落实(详见附件2)。 二、关于目标管理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后,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目标的日常管理,各县(市)、区及市直责任目标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市)、区及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担任目标责任人,做到目标管理办公经费、人员、地点三落实,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二)强化目标日常管理 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要采取月报、季查、半年查等多种措施,对目标下达后完成情况随时检测、监控,准确掌握目标在各阶段的落实情况,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找出对策办法,对完成不利、进度缓慢的目标做到适时预警;完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抓紧研究制订郑州市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目标完成情况例报制度、临时抽检制度、目标完成提醒制度,以制度抓目标,以管理促目标。 (三)做好目标考核工作 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增加平时考核的频率,提高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确保平时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综合测评的分值比例。年终考核工作由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按照自查自评、主管部门认定、综合评定的考核程序对目标承担单位进行考核;市直责任目标承担单位采取自查自评、分口评议、抽查、汇总审查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整个考核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关于目标管理奖惩 (一)对县(市)、区的奖励 1.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成绩特别突出、综合评定位居前列的县(市)、区政府,授予“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 2.对目标完成情况比较好、综合评定位次靠前的县(市)、区政府,授予“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 3.对某项责任目标完成特别突出、在全省的位次明显前移的县(市)、区政府,授予单项奖(具体名称结合实际工作确定)。 (二)对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的奖励 1.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政绩突出、勤政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好的单位,授予“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 2.对完成责任目标比较好、政绩比较突出的单位,授予“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 3.对主要工作政绩突出、主要业务指标明显上升、在全省排序明显进步、某一方面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单项奖(具体名称结合实际工作确定)。 (三)加大惩戒力度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和总结中有虚报浮夸现象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附件1: 2008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目标分解一览表
附件2: 2008年各县(市)、区和开发区责任目标 目 录 中牟县2008年度责任目标 …………………………………… 1 巩义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 6 荥阳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 10 新密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 14 新郑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 18 登封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 22 中原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26 二七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29 管城回族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32 金水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35 上街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38 惠济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42 郑东新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45 郑州高新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48 郑州经济开发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51 郑州航空港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 54 中牟县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6%;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24.2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0%;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 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450吨以内; 11、二氧化硫排放量(SO2)排放总量控制在4000吨以内。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6亿元; 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32%; 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50%; 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40%。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1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3.3亿美元; 18、外商实际投资0.5亿美元; 19、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20、国内旅客人数增长2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15%,旅客投诉率控制0.5‰,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1、城镇化率较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2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3、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5、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6、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0.223万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0.022万人。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7、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85‰以内; 2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 3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3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3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5、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7、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9、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41、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42、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43、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巩义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6%;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750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3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9%;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7%; 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900吨以内; 11、二氧化硫排放量(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3500吨以内。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3亿元; 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5%; 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45%; 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5%。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1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亿美元; 18、外商实际投资1.25亿美元; 19、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20、国内旅客人数增长28%,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25%,旅客投诉率控制0.5‰,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1、城镇化率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2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3、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5、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6、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0.24万人,其中,解决温饱人数0.06万人。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7、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 2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1%; 3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3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3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5、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7、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9、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41、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42、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43、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荥阳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6%;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3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3%;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 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900吨以内; 11、二氧化硫排放量(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6000吨以内。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3亿元; 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5%; 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0%; 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8%。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1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1.1亿美元; 18、外商实际投资0.6亿美元; 19、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20、国内旅客人数增长3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30%,旅客投诉率控制0.5‰,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1、城镇化率较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2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3、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5、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6、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0.127万人,其中,解决温饱人数0.022万人。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7、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80‰以内; 2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50%; 3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3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3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5、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7、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9、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41、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42、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43、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新密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62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3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2%;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9%; 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0600吨以内; 11、二氧化硫排放量(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9200吨以内。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6亿元; 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5%; 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5%; 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3.5%。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1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0.7亿美元; 18、外商实际投资0.6亿美元; 19、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20、国内旅客人数增长2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20%,旅客投诉率控制0.5‰,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1、城镇化率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2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3、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5、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6、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0.133万人,其中,解决温饱人数0.028万人。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7、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98‰以内; 2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38%; 3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3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3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5、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7、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9、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41、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42、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43、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新郑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50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24.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3%;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 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5000吨以内; 11、二氧化硫排放量(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0000吨以内。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亿元; 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5%; 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5%; 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5%。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1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0.5亿美元; 18、外商实际投资0.75亿美元; 19、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20、国内旅客人数增长15%,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16.7%,旅客投诉率控制0.5‰,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1、城镇化率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2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3、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5、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6、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0.047万人,其中,解决温饱贫困人数0.01万人。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7、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 2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 3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3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3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5、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7、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9、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41、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42、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43、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登封市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35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28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5%;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 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500吨以内; 11、二氧化硫排放量(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7500吨以内。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8亿元; 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23%; 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0%; 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4%。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1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0.5亿美元; 18、外商实际投资0.6亿美元; 19、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20、国内旅客人数增长2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15%,旅客投诉率控制0.5‰,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1、城镇化率较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2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3、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5、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6、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0.303万人,其中,解决温饱人数0.082万人。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7、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8‰以内; 2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60%; 3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3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3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5、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7、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9、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41、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42、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43、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中原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2%;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90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30.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6%;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2%。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0、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亿元; 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6%; 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5%; 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6%。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15、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5亿美元; 16、外商实际投资0.66亿美元; 17、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18、国内旅客人数增长3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30%,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2、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3、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 2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5%; 26、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9、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2、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5、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36、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37、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38、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七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6%;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70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32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6%;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5%。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0、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亿元; 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6%; 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0%; 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6%。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 15、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0.53亿美元; 16、外商实际投资0.8亿美元; 17、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18、国内旅客人数增长3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25%,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2、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3、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8‰以内; 2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5%; 26、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9、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2、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5、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36、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37、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38、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管城回族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8%;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36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24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0、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亿元; 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8%; 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0%; 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4%。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 15、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7亿美元; 16、外商实际投资0.65亿美元; 17、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18、国内旅客人数增长25%,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2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2、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3、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68‰以内; 2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5%; 26、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9、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2、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5、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36、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37、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38、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金水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4%;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82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34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1%;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4%。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0、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亿元; 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5%; 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0%; 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0%。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 15、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7.8亿美元; 16、外商实际投资1.8亿美元; 17、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18、国内旅客人数增长25%,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2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2、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3、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96‰以内; 2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5%; 26、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9、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2、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5、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36、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37、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38、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上街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90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19.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4%;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5%。 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400吨以内; 11、二氧化硫排放量(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5580吨以内。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亿元; 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5%; 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0%; 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2%。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 17、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1.25亿美元; 18、外商实际投资0.35亿美元; 19、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20、国内旅客人数增长22%,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2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2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2、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3、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4、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5、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0.017万人,其中,解决温饱人数0.006万人。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6、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51‰以内; 2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8、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60%; 29、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30、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3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32、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3、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4、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5、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6、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7、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8、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9、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40、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41、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42、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惠济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0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21.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2%;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0、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亿元; 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3%; 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0%; 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0%。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15、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0.3亿美元; 16、外商实际投资0.7亿美元; 17、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18、国内旅客人数增长25%,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25%,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2、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3、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 2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5%; 26、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2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任务。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0、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1、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2、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3、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6、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37、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38、完成市下达储备粮指导性计划,做好库存粮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39、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郑东新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财政、投资和对外贸易目标 1、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7.6亿元;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2.6亿元; 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2亿元以上; 3、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0.21亿美元; 4、利用域外资金达到31.2亿元以上; 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55亿美元。 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三、人民、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8、全区总人口达到25万人以上; 9、建成区面积达到70平方公里; 10、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11、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1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13、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14、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15、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16、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1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19、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2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22、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2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2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5、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26、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27、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郑州高新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8%;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0%;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35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18.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9%;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9、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9%。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0、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5亿元; 1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5%; 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8%; 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1%。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4、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7亿美元; 15、外商实际投资0.7亿美元; 16、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18、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1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20、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5‰以内; 2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3、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 24、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5、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6、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8、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29、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30、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31、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34、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35、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郑州经济开发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 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2%;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 4、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2亿元以上;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11.5亿元以上; 6、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7.5%。 二、节能降耗目标 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 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8、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亿元; 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30%; 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0%; 1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0%。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2、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2.8亿美元; 13、外商实际投资2亿美元; 14、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责任目标; 16、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17、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18、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19、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56‰以内; 20、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1、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 22、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23、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5、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6、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27、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28、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29、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0、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32、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33、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郑州航空港区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主要经济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5%; 2、主要工业增加值增长25%; 3、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28亿元以上;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 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域外)达到8亿元以上; 6、实际利用外资6000万美元; 7、财政收入增长25%; 8、外贸出口增长12%; 二、可持续发展目标 9、按计划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 1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11、全年机场营运起降架次增长20%,旅客吞吐量增长20%,货邮吞吐量增长20%;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12、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13、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4、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15、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17、严格控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批数,降低重访率,提高信访案件结案率; 1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9、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0、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21、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