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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救灾飞机有关费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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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文字号】 局发明电(2008)1599号
【发布日期】 2008-05-14
【实施日期】 2008-05-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免收救灾飞机有关费用的通知
局发明电(2008)1599号
 
 
各机场公司,各运输航空公司,空管局:
  近日四川省遭受严重的地震灾害,为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的有关精神,支持灾区救灾工作,确保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输,经研究决定,免收运送救灾人员和物资飞机的航空性业务收费、地面服务费、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
  请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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