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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废止《关于在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深农规(2008)1号
【发布日期】 2008-05-14
【实施日期】 2008-05-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废止《关于在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农规(200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在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1.关于在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深渔监字(1992)2号)
  2.关于印发《渔船船东互助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渔政渔监(1996)37号)
  3.关于我市远洋渔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渔政渔监(1997)11号)
  4.关于印发《深圳渔港防台抗风程序》的通知(深渔政渔监(1997)32号)
  5.关于加强对生猪盐酸克伦特罗检验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深农通(20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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