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部属(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项目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8)8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医学科学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有关大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逐步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不断提高西部地区县级医院和地市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工作,我部决定2008年度继续组织各部属(管)医院实施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属(管)医院在完成所在省(区、市)统一安排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同时,在所属大学医院管理部门的统一协调组织下,按照《2008年度部属(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开展我部部署的支援西部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工作。中国医学科学院所属医院由中国医学科学院统一协调组织,中日友好医院自行组织。 二、受援地区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主动与有关大学、医院协商,确定项目具体受援单位,并将支援、受援单位名单报我部。 三、各部属(管)医院及受援地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卫生支农各项工作,发挥本项目的集中示范作用。要以人才培养为重点,做到专业对口,务求实效。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反映活动取得的成绩,宣传卫生支农工作。 四、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我部将与各项目执行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并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办理经费补助支付手续。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进修费补助、培训费和医疗队交通费用补助等。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节约使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五、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指定的任务开展项目工作。不得增加受援单位及其参加培训和进修学员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及时将项目活动计划和总结报我部。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贾丹丹 联系电话:010-68792203 传真:010-6879251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二○○八年五月五日 2008年度部属(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部属(管)医院技术、人才及管理等优势,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2008年继续开展部属(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接收进修生,提高县及市(地)级医院管理水平和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根据受援地区和单位的实际需要,组派医疗队参与当地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进行讲学和参加巡回医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 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部省份中享受西部政策的自治州和部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项目内容 (一)举办培训班。每班招收学员30名。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重点培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医院(含中医院)院长和卫生局局长,培训时间15天;培训县、市(地)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时间1个月。 1.北京大学举办精神卫生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吉林2名、湖北2名、湖南2名、重庆4名、贵州2名、云南3名、陕西4名、甘肃4名、青海3名、新疆2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名。培训时间为1个月。 2.北京大学举办医院中层管理干部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内蒙古4名、云南2名、四川2名、辽宁4名、河北4名、西藏4名、河南4名、安徽4名、山西2名。培训时间为15天。 3.中南大学举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医院院长和卫生局局长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河北2名、山西2名、内蒙古2名、辽宁1名、吉林2名、黑龙江2名、陕西4名、甘肃4名、青海3名、宁夏3名、新疆3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名。培训时间为15天。 4.中南大学举办外科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吉林2名、江西2名、湖北2名、湖南2名、海南2名、重庆4名、四川4名、云南2名、陕西2名、甘肃2名、宁夏4名、新疆2名。培训时间为1个月。 5.华中科技大学举办管理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山西2名、内蒙古3名、辽宁3名、吉林2名、黑龙江2名、贵州3名、甘肃4名、青海4名、新疆4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名。培训时间为15天。 6.四川大学举办急救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内蒙古2名、重庆4名、四川2名、贵州2名、云南3名、西藏2名、陕西2名、甘肃2名、青海2名、宁夏4名、新疆3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名。培训时间为1个月。 7.四川大学举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医院院长和卫生局局长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河南2名、湖北2名、湖南3名、安徽1名、江西2名、广西2名、海南3名、重庆4名、四川4名、贵州3名、云南4名、西藏1名。培训时间为15天。 8.中山大学举办内科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黑龙江2名、安徽2名、江西2名、湖北2名、湖南2名、广西4名、海南4名、重庆2名、四川2名、贵州4名、云南4名。培训时间为1个月。 (二)组派医疗队。各部属(管)医院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单独或联合组派医疗队。医疗队医务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是高年资主治医师,每支医疗队人数不少于8人,在受援地工作至少1个月。各医院应根据受援地区和单位的需要,安排适宜的设备、器械和药品赠送受援单位。具体安排如下: 1.中国医科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宁夏。 2.吉林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本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3.复旦大学所属医院组派2支医疗队支援贵州和甘肃。4.山东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重庆。 5.华中科技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本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6.中南大学所属医院组派1支医疗队支援本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7.四川大学举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医院院长和卫生局局长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河南2名、湖北2名、湖南3名、安徽1名、江西2名、广西2名、海南3名、重庆4名、四川4名、贵州3名、云南4名、西藏1名。培训时间为15天。 8.中山大学举办内科培训班1期。名额分配为黑龙江2名、安徽2名、江西2名、湖北2名、湖南2名、广西4名、海南4名、重庆2名、四川2名、贵州4名、云南4名。培训时间为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