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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3家公司无船承运人经营资格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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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5-04
【实施日期】 2008-05-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终止3家公司无船承运人经营资格的通告


  根据上海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上海汉联海运有限公司、日本株式会社后藤回漕店、韩国巡洋海运株式会社等3家公司无船承运保证金已被执行划扣,且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补足保证金,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15条规定,终止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上述3家公司在重新申请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前,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无船承运业务。
 
3家被终止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公司的名单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注册地

证书编号

上海汉联海运有限公司

CHINA SEA MARINE  (SHANGHAI) CO., LTD.

上海

MOC-NV00747

株式会社后藤回漕店

GOTO KAISOTEN, LTD.

日本

MOC-NV00723

巡洋海运株式会社

SUN OCEAN EXPRESS CO., LTD.

韩国

MOC-NV00179

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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