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机平领(2008)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综治办: 《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工作意见》已经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奥运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奥运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工作意见 第29届奥运会即将在北京召开。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中华民族的百年企盼,事关首都和国家发展的全局。为确保首都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奥运会的顺利举办,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工作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意见》,现提出在中央国家机关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原则,按照“社会稳定、赛场安全、形象文明”的要求,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深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大事”不出。确保不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事件、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针对涉奥人员及外籍人员的伤亡案件和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 2、“小事”减少。要减少各类一般性治安案件,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和上访滋事事件,减少各类一般安全事故和事件。 3、管理严格。要按照奥运安保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任务,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形成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 4、秩序良好。有效控制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奥运会期间中央国家机关的安全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奥运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整治阶段(5月至6月) 主要任务是彻底摸清安全保卫工作底数,集中整治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所属办公区、自管和共管的宿舍区、地下空间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电、水、气、热、油等基础设施,涉奥场馆设施和其它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办公区、宿舍区、接待服务场所等各类电器、用火用气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做到完好有效;清除违章堆放物品和停放车辆等障碍物,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消除火灾隐患。 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重点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化解,对短期内难以完全化解的矛盾纠纷逐一落实严格控制措施,减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因素,妥善处置和化解控制已发现的矛盾纠纷问题。 4、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排查清理行动。在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开展以摸清底数为重点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大普查,以发现流动人口中重点人员为重点的大核查,以发现和排除出租房屋安全隐患为重点的大清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机关大院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减少相关各类违法犯罪现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 5、开展重点人群排查防控行动。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高危人员等重点人员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和信息更新工作,统一落实教育防范措施,有效减少各类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隐患。 6、开展交通安全清理督查行动。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自查的基础上,各部门成立交通安全工作督查组,对所属各在京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落实防范责任,深入宣传教育,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交通安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验收巩固阶段(7月) 主要任务是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完善奥运安全保卫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做好赛前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1、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各级综治办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项行动的效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平安奥运行动”指挥体系运行情况、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监控防范情况、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突出矛盾纠纷和问题处置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综合演练情况等。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各类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大技防建设力度,落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防范任务。建立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综治部门协调、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科技手段为支撑,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固化有效工作模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机制,实现经常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监管、治理和防控。 3、组织联合测试演练。全面分析面临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应对各类事端、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预案。要围绕重点工作内容,动员组织各类专兼职安保人员和干部职工分层次开展联合测试演练,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磨合监管、治理和防控工作机制,提升防控整体效能和工作水平。 (三)严密防控阶段(8月至9月) 主要任务是严格落实各项奥运安全保卫措施,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1、实施全天候立体防控。联合公安、武警、保安和治安志愿者等防控力量,本着点面结合、动静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巡逻防控工作,逐一落实对各类社会面控制工作对象进行防控的责任人员和责任。 2、加强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做好涉及奥运安全的风险预警、指挥协调、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运输、医疗和治安维护等方面的应急保障措施。 3、实施重点防控工作。对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奥运会安全的重点人员,逐一落实专项监控防范计划。对各类重点区域,实行巡控。对重点部门,落实巡防值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对各类重点部位,实行定点监控、定线巡防,加强看护。对各类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力量进行监控防范。 4、落实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北京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坚决削减交通流量,停驶“黄标车”,压减道路交通违法率,严控酒后驾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非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所属人员私人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奥运行动”指挥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有关工作。“平安奥运行动”日常协调和组织工作由中央国家机关综治办承担。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把维护稳定、确保奥运会安全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和任务,牢固树立首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结合实际制订开展“平安奥运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要以最强的组织领导、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严密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奥运行动”,确保奥运会绝对安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自身在组织开展“平安奥运行动”中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要针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具体防控任务,逐一明确防控岗位、防控事项和防控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切实把安保责任、措施分解到部门、岗位和个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局域网、电子屏幕等宣传媒介和知识竞赛、专题演讲等活动广泛宣传“平安奥运行动”的工作内容和精神实质,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参与奥运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平安奥运行动”中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活动、重大案件、事件和事故信息。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中央国家机关综治办将利用简报等形式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注重工作成效。要把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与“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相互协调、整体推进;今年要将各单位落实“平安奥运行动”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作为综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核评比的条件和依据,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调动积极因素,切实把“平安奥运行动”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