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8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民办发(2008)22号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教育厅(教委): 2008年,国家民委所属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计划面向内蒙古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550名少数民族高中生(其中特长生30名),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一)。为确保生源质量,今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将继续全部实行自主招生,即由中央民族大学附中采取单独命题方式组织入学考试。 请有关省(区、市)民(宗)委(厅)和教育厅(教委)按《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8年高中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共同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学生按规定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当年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未录取学生退回原籍。请北京市教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拟同意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少数民族学生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的意见》(教民厅(2003)1号)的精神安排升学工作。 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8年招生计划
附件2: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08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我校前身为蒙藏学校,创建于1913年,建校95年来,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培养了前国家副主席乌兰夫、著名诗人郭小川等众多少数民族杰出人才,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党和国家领导人乌兰夫、薄一波、赛福鼎·艾则孜、阿沛·阿旺晋美、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布赫、程思远、王光美、司马义·艾买提、铁木尔·达瓦买提、费孝通、万国权等多次视察我校。多年来,国家民委、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对我校的建设和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我校位于北京海淀区,南邻国家图书馆,北接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四周高校林立,人文氛围浓郁,科技信息集中,是一所面向全国民族地区招生的全寄宿制民族中学。 我校现有专职教师70名,其中特级教师2名,高级教师26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22名。全体教职工秉承爱岗敬业、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附中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我校拥有完善的校园网络系统,每间教室、办公室都与因特网和教育网相连,全部实现多媒体教学。现代化的实验室、微机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图书馆和体育馆、塑胶运动场等设施一应俱全。 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齐全的生活设施,学生有如在家一样的温馨、在家一样的安全;学校注重培养学生之间共同生活、互助友爱的民族情、同窗情;学生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文化及其他方面的全面发展。 2003年,教育部发文批准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毕业当年可以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为了确保生源质量,今年我校将继续实行自主择优招生。学校一律使用汉语授课。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原则上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招生省份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 (三)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在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4月29日至2008年6月29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可在我校索取或我校网站下载招生简章、《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考生可直接在我校网站上报名、填写《报名表》后确认并提交,同时打印一份留待资格审核时使用;也可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将其中一份寄送或传真至我校,另一份留待资格审核时使用。《报名表》须如实填写。 3.资格审核:考生须于2008年7月5日、6日,携带《报名表》、当地中考准考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含胸透和肝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特长生另交专业加试费150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理化(200分)。 考试时间:2008年7月7日、8日两天,特长生2008年7月9日专业加试。 考试地点:为了方便考生,今年全国共设18个考点,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考点就近参加考试,考点分布见"附件三"。 专业加试:特长生须于2008年7月9日在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参加专业加试。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的录取分数不低于北京市各市级示范校当年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优秀。 (二)严格按照分省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三)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再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后套定各省区分数线,择优录取。 (四)定向和机动计划主要招收中考成绩位居地、州、市前20名且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若招生中某些人口较少民族出现空缺,将从达到当地地、州、市最好的重点中学录取线且报考我校的学生中选拔(需提供有效证明)。 (五)择校生执行国家"三限"政策,即分数线控制在各省正取线下降1-2个段,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执行,比例不超过国家七部委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招生是我校与相关单位进行共建及合作办学。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须提供有效证件)。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 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3. 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4. 偏远贫困山区的农、牧民子女。 (八) 因优质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空出的名额,我校将用以招收其他地区的优秀考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2.体检不合格者。 (十)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 六、学生待遇 (一)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享受与北京生源同等的待遇,未录取学生退回原籍。 (二)品学兼优的学生,将授予由薄一波题名的"民族希望之星"光荣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学校建立了200万元的"民族希望"奖励基金,下设集美奖、雄鹰奖、天狮奖、赛罕奖、希望奖等奖项。获奖者每期可得5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如:参加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入学考试中,总分在首划正取线以上(总分不低于448分)的各省前三名的学生,来校报到后,每人奖励5000元(分入校和期中2次兑现)。其他奖励参阅《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奖励基金章程》。 (四)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170万元的"阳光爱心"助学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北京市民政局捐助及学校团委倡议开展的"学生每天节约一角钱,教师每天节约一元钱,学校每天节约百元钱"活动的筹资。对正取的农、牧民子女,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学校免收该生的学杂费、住宿费,且免费提供校服、宿舍用品,提供在校期间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具体见《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助学基金章程》。 七、收费标准 参照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标准预收(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一)普高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住宿费320元。 (二)新生第一学期教材费450元,考务费45元。 (三) 每生一次性交纳军训费、校服费、宿舍个人用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合计1270元。(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八、其他 (一)学生需准备好本民族的歌曲、舞蹈、读本等,以及本民族服装一套,以便参加大型活动。 (二)学生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240元,费用自理。 (三)学生入学2个月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10-68937541 68933248 68936318-858(686) 联 系 人:梁老师 唐老师 传 真:010-68937541 网 址:www.MDFZ.com.cn 邮政编码:100081 监督电话:010-68932397 010-68931688 010-68934947 附件3:2008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各考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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