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中期评估的通知 (农办科(2008)17号) 各有关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是我国农业领域获取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开展综合科学研究、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阵地,2005年我部评估命名了首批58个农业部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为进一步推进部重点野外站建设工作,完善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网络体系,更好地为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农业部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中期评估工作。同时,根据现有站点布局和实际工作需要,拟补充命名部分站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 (一)总结材料 请各单位全面总结2005年以来试验站建设、工作的各项情况,编制完成《农业部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第一批)中期评估总结报告(2005-2007)》(格式见附件1),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经依托单位盖章后上报。 (二)评估方法 我部组织对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赴实地考察,对接受评估的试验站提出整改意见。 (三)评估时间 请各单位于2008年4月25日前将中期评估材料一式7份及电子版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 二、补充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评估命名申报指南”(附件2),组织编写《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评估命名申请书》(格式见附件3),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7份及电子版报送部科技教育司。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对通过初评的申报试验站开展答辩和必要的现场核实。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联 系 人: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 曹子祎 联系电话:010-64193071 电子邮件:kjszyhjc@agri.gov.cn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农业部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第一批) 中期评估总结报告 (2005-2007) (格式) 名称: 负责人: 依托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二00八年 月 日填报 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二、承担的省部级以上课题任务和获得资金支持情况 三、新增仪器设备和观测条件建设情况 四、开展的监测和数据库建设情况 五、专著、专利、论文、鉴定和获奖等成果情况 六、研究队伍和人才培养情况 七、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情况 八、目前存在问题和改进计划 九、研究重点拟调整内容及理由(无调整则不写) 说明: 1.总结材料限于2005-2007年期间; 2.总结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刷,并按材料封面、目录、总结报告、相关附件和有关证明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 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评估命名申报指南 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共同构成了国家农业科学研究的实验基地,是农业科学研究依赖的基本手段和重要平台,是国家农业资源环境管理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条件,对建立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体系建设,在2005年命名了58个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的基础上,拟补充筛选一批有优势和特色的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 一、基本原则 (一)立足现有,优化布局。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资源与环境的双重制约等基本国情,把握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的现状与经济实力,在现有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的基础上,采取重组、改善和创建相结合的方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提升功能,形成覆盖全国主要生态区和优势产业带的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体系。 (二)理清层次,重点支持。根据重点区域重点建设的原则,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建立不同层次、针对不同观测对象的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网体系。对于基础条件好、研究力量强、有代表性和全局性的野外科学试验观测站,给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 (三)整体衔接、共建共享。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的建设要与中央、地方科研、教学的组织机构、院所布局、学科发展、长期性观测、农业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以调动地方和社会的积极性,推动新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建设,使整个体系成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互为补充的合作网络。 (四)强化开放、动态管理。积极争取国家长期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开放、流动、竞争、联合的运行机制和科学、客观、公平、有利于创新的试验站评估制度,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二、基本条件 根据《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农业科学发展需要,有鲜明的研究特色,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 (二)具有学科和区域代表性,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完备的观测场地和5年以上本领域较为完善的基础数据和研究成果; (三)具有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队伍; (四)具有敬业、团结和组织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以及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得到贯彻落实; (五)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与依托单位有良好的相互依存关系,在事业费、研究费和后勤保障上能够得到支持。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与依托单位在研发上形成良性循环,有固定运转经费。 三、申报范围 (一)部属科研单位中的院级试验台站(可联合申报); (二)地方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的省(区、市)级试验台站; (三)教育部所属农业大学中的校级试验台站。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没有连续5年以上本附较为完善的野外观测数据积票; (二)固定人员中缺乏硕士培养导师资格人员; (三)没有对外开放; (四)没有固定运转费而影响正常工作; (五)拥有价值10万以上设备的总值在200万元以下; (六)只是人员、设备等的简单拼凑,没有按照台站的基本要求进行整体管理和运转。 四、重点领域和学科布局 (一)土壤肥力与肥力效益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 长期、定点、系统地监测全国主要类型农区的土壤肥力演变、主要粮食作物上的施肥效益的变化,收集和观测可能影响土壤质量的环境因子状况,长期定位监测试验区的水、大气环境和作物相关状况,为区域性农业生产、化肥工业、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持续发展等的宏观决策依据,并在各监测基地之间以及与国家其他野外观测站间作到信息共享。 根据优势作物主产区的分布和土壤分布规律,在我国典型土壤带建立监测试验站和国家土壤质量与肥料效应长期野外观测网数据中心。 (二)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 对我国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因子长期定位监测,对各类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现状、变化及其发展趋势进行评价,找出制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关键因子,寻求自然、经济和人为压力下的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条件变化下的联系。试验站要能承担长期定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的任务,为资源优化配置、区域综合开发,以及环境综合治理等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农业生态类型,分层次建设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以县域为单元进行长期定点监测、观察和试验。 (三)作物种质资源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 以农作物种质资源为研究对象,收集并妥善保存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并进行试种观察和鉴定评价,明确其利用价值,并向全国提供种苗,利用种质圃具有的丰富资源,吸引客座科学家开展资源保存和利用研究,建成开放性国家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和野外观测基地。 依托现有作物野生近缘植物保护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圃的基础上,择优建立作物种质资源野外观测站和野外观测网数据中心。 (四)农业气象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 进行农业灾害(低温霜冻、旱涝等)的监测预报与损失评价;农作物产量预报与管理决策;提供卫星遥感重要地面参数;开展温室气体源排放及其影响评价。 在我国不同气候带一东北(单季作物)、华北(稻麦轮作区)和华南(双季稻区)建立农业气象野外试验站。 (五)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 对我国主要水域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性能进行长期监测,为维护我国水生生物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研究平台,为提高水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创造科学数据保障。 在我国珠江、黑龙江、长江、渤海等典型水域建立生态监测试验站,进行各种水产生产、生态指标的规范化监测。 五、评估及命名程序 (一)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评估命名申请材料。 (二)农业部根据野外科学研究观测试验站的界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实申报内容,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农业部组织专家和管理专家对参评试验站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四)通过初评后进入评议的试验站向专家进行报告答辩,然后由专家评议打分,并提出意见。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挂牌命名。
附件3: 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评估命名申请书(格式)
名称: 负责人: 依托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二00八年 月 日填报
农业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评估命名申请书 (包括以下三部分)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表 第二部分 工作报告 第三部分 附件 说明: 1.申请材料的数据和资料限于2001-2007年期间; 2.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刷,并按材料封面、目录、基本情况表、工作报告、相关附件及相关表格、有关证明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表 台站 名称 初建日期 负责人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职称 学科专业 职务 最后学位 A博士 B硕士 C学士 依托单位 名称 主管部门 性质 A高等院校 B科研单位 C其他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承担课题数个 国家任务 国际合作 省部委重点课题 横向协作 其他 开放课题 863计划 973计划 攀登计划 科学基金 国家攻关 固定人员 校所内客座 校所外客座 国外客座 总数 研究成果 获奖项 国家级 部委(省)级 国际奖项 其他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论文和专著篇 论文(篇) 专著(册) 非双边国际会议 全国性会议 刊物发表 中文 外文 大会(含特邀)报告 分组报告 特邀报告 大会报告 国外刊物 国内刊物 研究队伍 职称 固定人员(人年) 客座人员(人年) 总计 人才培养 类别 在读(人) 已毕业(人) 研究人员 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小计 校所内 校所外 国外 小计 博士后 高级 博士 中级 初级 硕士 其他 合计 合计 优秀中青年(人) 学术交流 主办国际学术会议次 主办国际双边会议次 主办国内学术会议次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次 来站专家(人次) 派出讲学专家(人次)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农业野外科学研究观测试验站基本情况表 填写说明 申请报告中各项指标只统计2001-2007年期间。 初建日期指主管部门首次审批的日期;初建批件指主管部门或通过某项国家计划项目批件名称。 一、承担任务 1、“863”计划、“973”计划(即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攀登计划均按3级课题计算;国家攻关计划按4级(子专题)课题计算;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按2级(专题)计算统计;部门下达的重点科研计划按2级课题计算;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按课题数计算。 2、国际合作指已有协议并获批准的课题。 3、其他指前面未能包含的国家级或省部级任务,不包括开放课题。 4、以上所有任务以合同书或批准书为准。 二、研究成果 1、研究成果包括获奖、论文、专著、专利、鉴定(含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技术转让等,填报时不得重复统计。 2、一个成果若受两级以上奖励,只填报最高级奖励。凡在国外发表但未署国内单位名称的论文和专著不得统计;凡未正式批准的报奖成果、发明专利及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不得统计。 3、国家级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四类。部委(省)级奖指部委(省)级上述相应系列奖。不包括工作奖、丰收奖、院级奖励以及地厅级奖励等。 4、国际会议包括在国内举行的国际会议;特邀报告限于被正式书面邀请并在大会上宣读的学术报告;未正式发表或会议张贴论文等不予统计。国内重要刊物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研建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简称CSCD)来源期刊为统计源(网址:http:∥www.las.ac.cn)。 5、专著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研究生教材,不包括译著、试验室年报、论文集等。 三、研究队伍 1、固定人员和客座人员;统计规定期限内人年数之和(人年数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 2、固定人员:指编制在本试验站的人员以及编制不在本台站,但来站进行学术研究指导且参加试验室课题研究,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人员。 固定人员按在台站实际工作天数折算人年数。若有固定人员在规定年度内离退休或调离本台站等,只统计其实际在台站期间的人年数及相应的研究成果。 3、客座人员:指来本台站进行开放课题研究或从事合作研究的人员,不包括临时聘请的仪器设备维修人员、来台站使用仪器但不参加本台站研究等人员。 客座人员中的高级职称人员每年来台站从事研究工作满1周按0.2人年计算,满2周按0.5人年计算,满2个月按1人年计算;非高级职称人员来台站从事研究工作按来台站实际工作天数算人年数。 4、固定人员与客座人员统计不包括在读研究生。 5、当人员类别无法界定时,以该人员研究成果是否署本台站名称为准。 四、人才培养 1、在读(含委托代培、联合培养):指规定期限内在读研究生人年数之和。 2、已毕业:指规定期限内研究生毕业的人数。 3、优秀中青年(青年≤35岁,中年36-50岁):指在规定期限内固定人员中属于省部委以上正式命名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国家三等奖或部委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科学成果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者,进入农业部“神农计划”人选,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人选,获得国际科学奖励的中青年科学家。(以上各类人员数不重复计算) 五、学术交流情况 1、主办(含联合主办)学术会议指向主管部门或全国性一级学会批准的学术会议。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栏填写本台站固定人员、在站博士后和在读研究生代表本站参加会议并均有论文的人次。 3、讲学栏填写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研究人员被正式邀请讲学的人次。 第二部分 工作报告 一、台站概况 简要叙述本台站发展过程、区域代表性、学科代表性;在国际、国家和省(市、自治区) 或部门中的地位;试验研究观测体系。 二、研究方向 包括研究方向及其在该学科中的代表性。 三、主要研究成果与贡献 包括:承担任务来源、论文情况、获奖情况;连续 5 年以上规范的数据和数据库及数据共享情况,国家重大决策和科学发展中起到的作用。 四、试验观测条件 包括:试验观测场所及试验观测仪器设备;国有土地证或土地的长期使用权证明。 五、领导班子水平 包括:组织管理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六、队伍与人才培养 包括:学术带头人、研究人员状况(专业、 年龄、职称结构),观测人员素质及人才培养情况( 研究生培养、技术 专业人员培养) 。 七、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包括:接收国内外合作试验研究的人员数、项目数、经费数;举办和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情况。 八、组织管理 包括:组织管理机构;科研管理、仪器设施管理及数据资料管理。 九、生活设施及后勤保障 十、台站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情况及其建议 十一、近期规划与长远设想及预期目标 十二、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需用文字保证申请书全部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并盖公章)。 第三部分 附件 一、获奖成果简介(最多5项) 包括成果名称、类别、等级、授奖单位、授奖时间、所有署名完成者和单位、成果内容(每项限300字)。 二、发表论著一览表(格式见附表1) 按要求填报的同时,推荐5篇(项)代表本台站最高水平的优秀成果。其中论文附全文、引用、评价情况;专利、鉴定成果(含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等附内容简介、有效证书复印件等。 三、承担课题及本台站开放课题一览表(格式见附表2)。 四、台站固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表3、4)。 五、台站客座人员名单(格式见附表5)。 六、学术带头人及优秀中青年人才简介。 包括被介绍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职称、成绩与水平,其中“优秀中青年”见填表说明中的填报条件(每人限150字)。 七、5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及其使用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表6)。 八、台站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九、台站最后一次由有关主管部门或通过某项国家计划项目定名的批文复印件。 (附表1-6) 表1 发表论著一览表 序号 论著名称 作者 会议(刊物、出版社)名称 年、卷、期、页 表2 承担课题及本台站开放课题一览表 序号 课题名称 计划类别 负责人、单位 起止时间 进展情况 表3 台站固定人员名单(在编)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 工作性质 规定期限工作人年数 注:工作性质栏填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表4 台站固定人员名单(非在编)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 从事课题编号 规定限期工作人年数 注:非在编固定人员需详细列出在本台站从事研究的课题编号。 表5 台站客座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 工作单位 评估限期工作人年数 表6 5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及其使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价格(¥或﹩) 总研究机时D(小时) 总服务机时E(小时) 启用时间 使用状况 机时率(%)(D+E/nk) 注:n=本台设备评估期限内运行的年数。每台设备标准机时K=1800小时/每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