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 2008年2月28日召开的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2008年工作要点》和《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现将经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深入开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以下简称"讲、比"活动),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成立了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地开展"讲、比"活动进行宏观指导; 2.研究决定"讲、比"活动有关重大事项; 3.审议"讲、比"活动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要点和表彰奖励决定等有关重要文件; 4.对各地有关单位开展"讲、比"活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会议制度 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2.研究部署开展"讲、比"活动中的重要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组长、副组长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会议。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办公室工作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讲、比"活动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开展"讲、比"活动及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政策;提出开展"讲、比"活动的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建议;负责各成员单位的情况沟通与协调;起草、印发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主要内容是:总结年度工作,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的建议;研究部署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工作。 办公室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议召开。 以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需办公室负责人签批。 办公室设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为便于沟通和交流情况,办公室编印《"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工作动态》。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等情况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