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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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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发文字号】 教体艺司函[2008]12号
【发布日期】 2008-03-24
【实施日期】 2008-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考试方案;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精心组织,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真正成为贯彻中央7号文件、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有效措施和制度保障。
  二、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体育考试工作中的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坚持和完善考前学生体检制度,加强对考生和考务人员安全防事故的教育和培训,认真做好学生考前的体检工作;要加强考场体育器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  三、为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体育考试工作健康发展,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区2008年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安排和相关工作,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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