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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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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发文字号】 建城园函[2008]7号
【发布日期】 2008-01-10
【实施日期】 2008-0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运行的通知
建城园函[2008]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系统已于2007年12月17日起试运行(详见建设部网站2007年12月17日通知),试运行期间发现系统尚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近期我们对系统再次进行了全面调整,并已调试完毕。现就有关配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建委),负责通知本区域内2007年建设部核准的园林绿化一级企业按调试后系统要求,对原申报数据再次进行核对、修改、完善,并在2008年1月20日前对企业网上申报数据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初审完成后点击“审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我司将安排一周时间对2007年建设部核准的所有园林绿化企业(共73家)网上申报的所有信息与其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对照审查。
  三、关于资质就位与资质升级申报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  附件1企业资质数据信息录入补充要求
  1、企业对原申报数据重新核对,补充相应数据。
  2、凡要求企业扫描上传的资料需保证其清晰可辨认。
  3、在“资质等级”栏一律改填“二级”。
  4、各企业需认真核对全部数据信息,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后一律按“资质升级”类点击“申报”,完成数据信息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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