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
【发布日期】
2007-12-28
【实施日期】
2007-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
经2007年12月10日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人口计生委决定废止《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第4号令),自即日起停止执行。
主任:张维庆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