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琼建监[2007]267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7]63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07]75)精神,确保我省“两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防范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 元旦、春节临近施工人员思想波动较大,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关爱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来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头等的大事来抓。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工程项目实际,认真研究布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严密的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深入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中毒、防坠落、防触电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大型模板、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确保万无一失。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做到人员到位、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工程不停,检查不止。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责任是否明确,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尤其是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进行重点监控,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 三、领导带班,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和报告制度 要严格实行“两节”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同时,要提前对各施工企业进行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除建立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安装或拆卸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坑开挖、浇注混凝土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应错开节假日;确因施工进度需要无法错开,应提前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旁站。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坚决杜绝火灾发生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认真分析本地建筑工程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建筑工地防控火灾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规定对在建项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防火能力,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严格按消防要求执行,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健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人员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加强定期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春节后,各建设工地将陆续复工,开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开工。同时针对外来劳力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要区别层次,突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重新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还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海南省建设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